持刀殺害前妻及女兒,界首一男子被執行死刑

持刀殺害前妻及女兒,界首一男子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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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犯郭永前,男,1972年2月13日出生,漢族。國中文化,安徽省界首市人,住所地在界首市代橋鎮紮扒集行政村郭莊51號1戶。郭永前逃離現場後於案發當日被抓獲。宣判後,郭永前不服,提出上訴。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核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郭永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已於二O二一年九月九日將罪犯郭永前驗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場,採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