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車主穿高跟鞋撞死3歲男童,責任認定,交警覆核:車主和其母同責

女車主穿高跟鞋撞死3歲男童,責任認定,交警覆核:車主和其母同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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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四川三台縣交警大隊把已送達了綿陽市交警支隊複刻後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書給一起交通事故的雙方當事人,並判定駕駛員李女士、死者母親鄭女士需要承擔同等責任。事故發生後,三臺交警大隊通過現場勘驗,及綜合資料分析,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為駕駛員和小昊母子承擔此次事故的同等責任。對此,雙方均不服,提出了覆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