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以規劃許可替代轉用許可

用地以規劃許可替代轉用許可

海南 30℃ 0

手賬劃重點《用地以規劃許可替代轉用許可》截圖政策闡述探索高效推進項目征地前期工作,積極探索實施規劃許可替代轉用許可,對符合《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和詳細規劃,位於瓊中縣城鎮開發邊界內,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一)、(二)、(三)、(四)公共利益情形的,建設佔用現狀用途為農用地和未利用地,在已辦理林地佔用、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完成土地徵收(國有土地收回)、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各項稅費繳納等手續的前提下,通過全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監管系統互動數據後,根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辦理土地供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