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意見
為解决因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的不動產“登記難”,切實維護羣衆權益,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不動產登記基本原則、適用範圍、解决政策和方法等作出明確要求。《通知》適用於市縣總體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範圍內的城鎮國有建設用地上,土地和房屋權屬無爭議,經規劃、建設管理部門準予建設並已實際出售,購房人房屋來源合法且無明顯過錯,因各種原因長期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住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