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笛後老人倒地身亡,家屬索賠34萬餘元,責任誰來擔?
一位老人清早在路邊散步時,因為突然受到一聲氣喇叭的驚嚇而倒地身亡。家屬認為按喇叭的司機存在重大過錯,隨即將相關人員告上了法庭,索賠34萬餘元。認定本次交通事故的損失應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開江支公司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認定責任比例為由被告駕駛員張某承擔15%、被告謀道鎮村建中心承擔5%,被告三方共計賠償15萬餘元。
一位老人清早在路邊散步時,因為突然受到一聲氣喇叭的驚嚇而倒地身亡。家屬認為按喇叭的司機存在重大過錯,隨即將相關人員告上了法庭,索賠34萬餘元。認定本次交通事故的損失應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開江支公司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認定責任比例為由被告駕駛員張某承擔15%、被告謀道鎮村建中心承擔5%,被告三方共計賠償15萬餘元。
央視新聞用戶端消息,家住重慶市的鄧女士抱著孩子在醫院就診時突然摔倒在地,這一摔,讓鄧女士摔成了十級傷殘,身體和心理上都受到了很大的傷害。後來經過調查,導致鄧女士摔倒的原因是醫院走廊地上的一攤水。這是事發時重慶市萬州區某家醫院記錄下的公共場所視頻。畫面顯示,當天11時左右,鄧女士出現在醫院的走廊裏。一分鐘後,鄧女士抱著孩子離開了診室門口。鄧女士認為醫院要為自己的傷殘負責,於是將醫院方起訴到了法院。
據監控視頻顯示,當時鄧女士正抱著孩子在一間診室門口候診,一分鐘後,鄧女士抱著孩子離開了。倒地後,鄧女士無法起身,周圍的人馬上將醫生叫了過來。醫院方先行墊付費用為鄧女士進行了手術治療,之後鄭女士又住院122天。被告醫院方稱,小孩將水灑在地上是原告鄧女士受傷的直接原因。並且在原告鄧女士受傷後,醫院也及時安排了救治,囙此醫院對本次事故不應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