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準予《秦皇島市海岸線保護條例》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準予《秦皇島市海岸線保護條例》的决定(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準予《秦皇島市海岸線保護條例》的决定(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準予《秦皇島市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决定(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
據瞭解,《秦皇島市海岸線保護條例》由市海洋漁業局承擔《條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市政府法制部門協調把關,於2020年12月9日經市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