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新再“鬆綁”!20餘條舉措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經費管理自主權
為進一步激勵科研人員多出高品質科技成果、為實現高水准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貢獻,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幹意見》,從7方面提出25條舉措,為創新“鬆綁”,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管理自主權。
為進一步激勵科研人員多出高品質科技成果、為實現高水准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貢獻,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幹意見》,從7方面提出25條舉措,為創新“鬆綁”,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管理自主權。
為進一步加大陞級財政科研經費的“放管服”改革力度,充分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為科研“減負鬆綁”,3月3日,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日前印發的《關於改革完善江蘇省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行解讀。
近日,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發佈《海南省省級財政科技專項項目經費跨境支付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探索國際化的科研項目合作管理制度,提升海南科研水準。《細則》所稱省級財政科技專項項目是指我省高校、科研單位、企業等科研主體承擔的省科技專項予以立項、由省科技專項安排資助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