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新聞巨貪,正廳級,獲刑16年,貌美情婦受賄625萬元,被判5年

他是新聞巨貪,正廳級,獲刑16年,貌美情婦受賄625萬元,被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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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人民日報駐山西記者站站長、河南記者站站長,人民日報社河南分社社長,中國報業集團協會秘書長等職的正廳級幹部羅會文,任職期間包養情婦周某7年,並生育兩個女兒。2017年7月31日,犯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羅會文被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受賄625萬元的周某,也被法院終審裁定獲刑5年。2014年8月5日,周某因涉嫌犯受賄罪,被監視居住。2018年3月6日,邯鄲市中院對此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