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組織“刷單”“刷好評”牟利被判賠償30萬元!

以案釋法|組織“刷單”“刷好評”牟利被判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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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了一起非法“刷單”“刷好評”不正當競爭案,依法制裁虛假炒作信譽行為。某生活服務資訊平臺發現後,認為某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未經授權,且破壞了該平臺構建的評價體系,誤導消費者,嚴重損害了平臺聲譽和市場競爭力,危及公平、誠信的市場競爭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囙此訴至法院。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