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張洋、王長釗、姚喜雙提起公訴
日前,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原委員、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原副主任張洋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北京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喜雙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日前,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原委員、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原副主任張洋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北京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喜雙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