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變態色魔”王萬明伏法記:一生傷害51人,致21人死亡
1957年,一個嬰兒呱呱墜地,伴隨著孩子的哭聲,親人的笑聲,為他取名王萬明,意為萬丈光明,光明磊落。他是一個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人,更是陝西史上最大單人連續兇殺案犯罪者。他叫王萬明,被他傷害的女子高達51人,其中21人香消玉殞。在1981年,王萬明雖因侮辱罪被判刑5年,但表現良好,便準予其被託管。第一個兩年裏,王萬明犯案8起,6名受害者死亡,第二個兩年裏,有6人慘遭傷害,死亡3人。
1957年,一個嬰兒呱呱墜地,伴隨著孩子的哭聲,親人的笑聲,為他取名王萬明,意為萬丈光明,光明磊落。他是一個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人,更是陝西史上最大單人連續兇殺案犯罪者。他叫王萬明,被他傷害的女子高達51人,其中21人香消玉殞。在1981年,王萬明雖因侮辱罪被判刑5年,但表現良好,便準予其被託管。第一個兩年裏,王萬明犯案8起,6名受害者死亡,第二個兩年裏,有6人慘遭傷害,死亡3人。
1957年,一個嬰兒呱呱墜地,伴隨著孩子的哭聲,親人的笑聲,為他取名王萬明,意為萬丈光明,光明磊落。他叫王萬明,被他傷害的女子高達51人,其中21人香消玉殞。在1981年,王萬明雖因侮辱罪被判刑5年,但表現良好,便準予其被託管。第一個兩年裏,王萬明犯案8起,6名受害者死亡,第二個兩年裏,有6人慘遭傷害,死亡3人。法庭之上,王萬明對自己所做之事供認不諱,依然毫無悔改之意。
王萬明在24歲大好的年齡就因強姦罪入獄五5年,他不僅沒有洗心革面,居然在服刑期間又實施了一次强奸犯罪行為,本來5年時間就已經够長了,結果又被判處19年。在一系列的奸殺案中,萬惡的王萬明共犯案52起,20人囙此喪命,真是令人細思極恐。王萬明的系列案件無疑是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讓人們人心惶惶,好在最後案件得到審理,王萬明為他的罪惡行為付出了重大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