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民間訟師”王淑珍案再宣判:駁回上訴維持12年刑期原判

山西“民間訟師”王淑珍案再宣判:駁回上訴維持12年刑期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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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民間訟師”王淑珍涉嫌敲詐勒索案有了新進展。王淑珍被判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萬元。王淑珍不服判决,提出上訴。2020年11月5日,王淑珍案重審一審宣判,芮城縣法院再次認定其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萬元。原判認定事實審判程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