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市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命名和管理辦法(試行)》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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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是文化和旅遊部為傳承我國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豐富廣大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而發起的文化惠民工作,命名週期為三年。為推動全市民間文化藝術資源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同時與文化和旅遊部的命名評審工作形成有效銜接,市文化和旅遊局製定了《“北京市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命名和管理辦法(試行)》,以指導北京市評估、命名工作的開展,推動優秀民間文化藝術普及和發展,帶動和活躍基層羣衆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