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管理辦法(修訂)》政策解讀
為完善本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機制,保護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特製定本辦法。
為完善本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機制,保護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特製定本辦法。
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了《北京市獻血條例》,自2022年2月1日起實施。條例以解决本市獻血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為導向,以滿足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為主要目標,以獻血者為中心,堅持自願無償基本原則,明確組織組織動員責任,通過褒揚獎勵獻血者、優化獻血服務、規範采供用血管理,營造良好的獻血環境,形成鼓勵自願獻血的社會氛圍。
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訂通過了《北京市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條例著力貫徹落實黨中央、全國人大對規範性檔備案審查工作的新要求,有效固化了本市實踐經驗,為本市各級人大常委會加强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提供了科學規範的制度供給和法治保障。
《北京市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23年7月28日通過,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條例主要作以下修改:一、完善立法工作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的表述參照立法法的表述,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完善立法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立法原則,旗幟鮮明規定製定地方性法規應當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針對立法程式中常委會工作機构向常委會會議作報告的適當性問題,規定在三審制程式下一審時由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构上會作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印發常務委員會會議。結合中央人大工作會議要求和本市立法工作實際需要,完善立法人才隊伍建設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