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啦!
為進一步做好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根據地區局《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會議精神,此次調整繳費基數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會產生補差業務,補差業務不收取利息、滯納金,最低繳費基數暫不做調整,仍以3235元為標準。現對以下四類人群進行繳費基數調整,具體有關基數調整標準如下:
為進一步做好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根據地區局《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會議精神,此次調整繳費基數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會產生補差業務,補差業務不收取利息、滯納金,最低繳費基數暫不做調整,仍以3235元為標準。現對以下四類人群進行繳費基數調整,具體有關基數調整標準如下:
市醫保局8月19日發佈《關於調整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自2022年9月1日起,本市醫保個人帳戶資金實現定向使用,參保人員不可自由支取。2023年起,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門診待遇將不設封頂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