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銀川公積金新政後,再出選取實施細則,已執行!建議收藏!
9月28日,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銀川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本實施細則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實施細則》出爐,到底什麼情形下可以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第一條職工及配偶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得辦理其他類型選取業務。
9月28日,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銀川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本實施細則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實施細則》出爐,到底什麼情形下可以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第一條職工及配偶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得辦理其他類型選取業務。
近日,陝西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佈了省住房公積金選取業務實施細則。其中,對陝西省公積金選取範圍、選取金額、選取次數等作出了明確規定。第二條住房公積金選取申請人應為符合選取規定,向省中心提出選取申請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以及相關的繼承人、受遺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