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問答《關於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事宜的通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19號),規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有關實施條件,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19號),規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有關實施條件,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
近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佈《關於實施十大强企行動激發專精特新企業活力的若幹措施》。《若幹措施》覆蓋企業成長不同過程,給出了“真金白銀”的支持,其中在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加大科技產品創新和首制首試首用方面,最高支持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