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安排獎勵資金支持離島免稅企業促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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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海南省關於離島免稅企業促消費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出臺。我省安排獎勵資金,支持離島免稅企業促消費,鼓勵離島免稅經營主體採取讓利、抽獎、滿减等管道讓利消費者,離島免稅經營主體最高可獲1500萬元獎勵。根據《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若幹措施》有關規定,省商務廳製定了《細則》,加大離島免稅促消費工作支持力度。

我省安排獎勵資金支持離島免稅企業促消費
離島免稅經營主體將多形式促銷讓利消費者

海南日報訊(記者 羅霞)近日,《海南省關於離島免稅企業促消費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出臺。我省安排獎勵資金,支持離島免稅企業促消費,鼓勵離島免稅經營主體採取讓利、抽獎、滿减等管道讓利消費者,離島免稅經營主體最高可獲1500萬元獎勵。

根據《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若幹措施》有關規定,省商務廳製定了《細則》,加大離島免稅促消費工作支持力度。

《細則》明確,獎勵對象為在海南從事離島免稅業務的離島免稅經營主體。同一家經營主體旗下有多家免稅店公司及其他有稅銷售企業的,以經營主體作為獎勵對象。

獎勵標準方面,對2024年納統銷售額同比增長超過15%(不含)的免稅企業,按照納統銷售額分檔給予獎勵。其中,納統銷售額10億元(含)至50億元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納統銷售額50億元(含)至100億元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納統銷售額不低於100億元(含)的,一次性獎勵1500萬元。2024年納統銷售額是指2024年免稅企業及其旗下公司按有關統計法規要求,向統計部門報送的線下實體店零售額及線上網絡零售額。

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離島免稅是海南自貿港建設最有顯示度的政策之一。離島免稅企業促消費獎勵措施以目標為導向,對於銷售額同比增長超過15%,且銷售總量達到標準的離島免稅經營主體,分檔給予相應獎勵,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鼓勵離島免稅經營主體持續開展促銷活動,穩定維持競爭優勢,進一步發揮吸引境外消費回流作用。

企業可通過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申報並提交資金申請資料。系統連結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企業須於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提交資金申請資料,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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