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戚穎璞
上海優化調整房地產市場政策,綜合施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5月27日,由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稅務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優化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調整優化住房限購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優化住房信貸政策、支持“以舊換新”以及優化土地和住房供應等九條政策措施。《通知》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
優化住房限購
在調整優化住房限購政策方面,為滿足合理住房需求,服務人才安居,促進職住平衡,差异化、分區域調整優化住房限購政策。
一是縮短非滬籍居民購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將非滬籍居民購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從“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調整為“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新城以及南北轉型等重點區域的非滬籍人才購房相應從“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調整為“連續繳納滿2年及以上”,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的非滬籍人才購房繼續執行“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規定。
二是擴大重點區域非滬籍人才以及非滬籍單身人士購房區域。立足促進區域職住平衡,將新城以及南北轉型等重點區域的非滬籍人才購房區域,擴大至所在區全域;非滬籍單身人士購房區域,擴大至外環內二手住房。
三是調整相關政策口徑。取消離異購房合併計算住房套數規定,對夫妻離異後購房的,不再按離異前家庭計算擁有住房套數。調整住房贈與規定,已贈與住房不再計入贈與人擁有住房套數。
四是支持企業購房用於職工租住。對企業購買小戶型二手住房(系指2000年前竣工、建築面積在7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手住房)用於職工租住的,不再限定購買住房套數。
在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方面,為滿足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在住房限購和信貸等方面採取支持措施。
一是增購1套住房。對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包括本市戶籍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再購買1套住房。
二是優化首套住房套數認定。優化多子女家庭在個人住房貸款中首套住房認定標準,减少購房利息負擔。
降低貸款成本
在優化住房信貸政策方面,按照因城施策原則,調整上海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有關政策:
一是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减45個基點(調整後,5年期以上房貸利率下限現時為3.5%),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0%。
二是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减5個基點(調整後,5年期以上房貸利率下限現時為3.9%),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35%;自貿區臨港新片區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賢、寶山、金山6個行政區全域繼續實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减25個基點(調整後,5年期以上房貸利率下限現時為3.7%),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30%。
在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方面,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作用,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
一是提高貸款額度。對購買首套住房的職工,個人公積金(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80萬元,家庭公積金(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160萬元。多子女家庭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在此基礎上上浮20%政策不變,即最高可達192萬元。對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職工,個人公積金(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65萬元,家庭公積金(含補充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130萬元。
二是降低首付款比例。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35%,所購住房在自貿區臨港新片區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賢、寶山、金山6個行政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30%。
支持“以舊換新”
在支持居住困難家庭改善居住條件方面,為支持居住困難家庭改善居住條件,對符合條件的“以舊換新”居民家庭,給予住房置換期間過渡租房、裝修搬家等適度補貼。
一是補貼對象。自《通知》施行之日起,在一年內出售外環內2000年前竣工、建築面積在70平方米及以下的唯一住房,並購買外環外一手住房的居民家庭,可以向購入一手住房所在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補貼。
二是補貼標準。按出售住房建築面積實行分檔定額補貼,建築面積30平方米以下的,每套補貼標準2萬元;住房建築面積30—50平方米的,每套補貼標準2.5萬元;住房建築面積50—70平方米的,每套補貼標準3萬元。在辦理新購一手住房不動產權證後領取補貼。
上海將堅持因城施策,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的新變化,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統籌存量和增量、市場和保障,多措並舉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促進房地產高品質發展。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