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店“拍黃瓜”的門檻變低了簡單食品制售行為監管“鬆綁”首批許可證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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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記者陳璽撼

  營商環境永遠都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哪怕是“拍黃瓜”這樣看似不起眼的小項目,一個審批監管手勢的細微調整,就足以左右許多餐飲服務經營者的命運。

  5月14日,閔行區市場監管局給龍茗路上的大路貨日料酒館頒發了新版食品經營許可證,根據5月10日施行的《上海市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實施辦法》的要求,該餐飲服務經營者的經營項目一欄內,冷食類食品制售後加了個括弧:(僅簡單制售)。據悉,這是《上海市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實施辦法》施行後,全市頒發的首批經營項目含冷食類食品制售(僅簡單制售)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就是這一括弧及括弧內的內容,讓店長汪宏傑心裡的石頭落了地。

  故事要從幾個月前說起,美食探店博主汪宏傑下决心轉型,打算開一家屬於自己的“燒鳥店”,然而當旺鋪就位後,他卻發現,店裡要合法合規地“拍黃瓜”,比想像中難得多。

  按照原來的規定,制售冷食類食品,要申請相應的經營項目許可,通過審批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設定帶有二次更衣間的操作專間,二次更衣間內要配備水池、紫外消毒燈、專用空調等,專間內要配備紫外消毒設備、水池、淨水設備等。

  “如果要滿足條件,就得多租十幾平方米的場地來設專間、添設備。我只做凉拌黃瓜、鹽水毛豆和蔬果沙律,實在沒必要。”汪宏傑坦言,按照門店現有佈局,很難再辟出十幾平方米的場地,就算有地方做專間,以現時的租金來算,僅專間一年佔用場地的成本就在3萬元以上,備齊各種配套設備設施,還要再投入上萬元,“搞不好拍了一年黃瓜都賺不回來。”

  聚焦企業反映的堵點難點,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就有給“拍黃瓜”等簡單食品制售行為“鬆綁”的條款:食品經營者從事解凍、簡單加熱、沖調、組合、擺盤、洗切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制售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簡化設備設施、專門區域等審查內容。

  “在市場監管總局相關政策的基礎上,上海近期施行的辦法做了進一步細化。”閔行區市場監管局注册許可科副科長許雪蓮表示,市場監管總局雖然明確了哪些加工行為屬於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制售,但在實際操作中,“拍黃瓜”這道菜涉及洗切、擺盤、加料調味等多道工序,是否屬於簡單制售仍要打個問號。《上海市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實施辦法》直接“一步到位”,明確僅加工製作植物性冷食類食品(不含非發酵豆製品),可申請簡單制售經營項目。直白地說,就是明確了哪些菜屬於簡單制售,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在審批時不會有“模糊地帶”。

  不再因高門檻而煩惱的,還有KTV、茶室等業態的經營者,加工製作果蔬拼盤的他們也能申請簡單制售經營項目,不需要為此設定專間。

  昨天,記者在大路貨日料酒館內看到,汪宏傑正在給切成條狀或圓片狀的黃瓜擠上芝麻醬和番茄醬。他高興地給記者介紹現在的凉菜加工專區:“只要有專門的操作臺、水池、淨水設備,並且滿足遠離下水溝渠等少數條件,就能放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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