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支持城市更新行動的若幹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將於6月11日正式施行。《政策措施》聚焦都市更新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精准發力,優化存量、提升品質、完善結構,努力創造更加美好的都市人居環境,提高全省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准。
《政策措施》提出了六大項18條政策措施,包含規劃編制實施管理、土地供應使用管道、產權登記辦理服務、施工圖審查管理、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財稅金融支持和組織推進等六方面。《政策措施》強調詳細規劃在整個都市更新過程中的引領作用和法定地位,在充分考慮都市更新實際需求的基礎上分層編制更新地區詳細規劃,合理確定管控要求、科學設定規劃名額、提高規劃實施效率。針對既有建築改造項目類型多、情况複雜的特點,《政策措施》明確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保護利用項目,要建立多部門協同的都市更新項目審批管理規則,打通規劃、建設、消防審批和日常監管的堵點難點。《政策措施》還提出設立都市更新省級專項資金,並拓展到對省級都市更新試點項目提供貸款貼息,從信貸支持、市場化運作、產權人自主更新等三方面鼓勵拓寬資金來源通路,引導多元化投入,推動都市更新行動共建共治共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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