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即最高人民法院五巡成都審判點,“六院”即四川高院、成都中院、成渝金融法院、天府新區法院、成鐵一院、成鐵二院,“八庭”即成都金融法庭、成都破產法庭、成都互聯網法庭、成都知識產權法庭、成都國際商事法庭、四川大熊猫國家公園生態法庭、四川高院少年審判庭、成都環境資源法庭
●四川高院少年審判庭拉開四川省全面推進少年審判機构專業化建設序幕,最大亮點是以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為主體,同步推動特殊群體權益保護體系,將保護範圍從未成年人擴展至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一攬子”解决特定群體權益保護問題
●成都環境資源法庭的跨區域集中管轄,是四川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環境資源案件管轄制度的具體體現,對推進長江黃河上游生態司法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4月18日,在推進天府中央法務區啟動運行三周年系列活動上,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和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成都環境資源法庭同時揭牌。
兩個法庭的揭牌,標誌著天府中央法務區“一點六院八庭”(“一點”即最高人民法院五巡成都審判點,“六院”即四川高院、成都中院、成渝金融法院、天府新區法院、成鐵一院、成鐵二院,“八庭”即成都金融法庭、成都破產法庭、成都互聯網法庭、成都知識產權法庭、成都國際商事法庭、四川大熊猫國家公園生態法庭、四川高院少年審判庭、成都環境資源法庭)落子成勢,構築起全國類型最為齊全、中西部地區數量第一的專業審判機构集羣,將帶動金融、涉外商事、知識產權等法務資源加速集聚、聚鏈成勢,法商融合生態圈迸發出蓬勃生機與活力。
為何要新設立這兩個法庭?它們的設立將帶來哪些改變?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法律專家和審判機构工作人員。
專門的法官做專門的事,專門的機构來辦專門的案件
“少年審判庭的成立將有效破解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力量分散、上下歸口管理不統一、監督指導錯位等阻礙未成年人審判工作專業化發展的瓶頸問題。”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範玉告訴記者。
據瞭解,過去在四川高院內部,有關少年司法的工作分散在研究室、民一庭、刑一庭等多個部門。另外,在中基層法院,只有部分地區有相關審判機构對涉未成年人案件進行審判。“雖然各部門、各法庭都能完成自己的本職職責,但由於缺乏專門的審判和統籌機构,難免會存在力量分散的情况。”四川高院相關負責人說。
“少年審判庭成立後綜合了相關內部力量,形成‘專門的法官做專門的事,專門的機构來辦專門的案件’的新局面,拉開了四川省全面推進少年審判機构專業化建設序幕。”範玉介紹,今後將結合全省中基層法院審判實際,推動全省法院儘快實現中級法院和有條件基層法院,實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的獨立少審機构全覆蓋,“實現全省三級法院未成年人審判工作專業化發展。”
成都環境資源法庭的設立也與推進更專業的審判有關。成都環境資源法庭將集中管轄全省範圍內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二審、三审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公益訴訟案件。
“集中管轄後更有利於準確認定民事、刑事、行政責任,推進定分止爭、保護環境、規則培樹和法治文宣。”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李瑤介紹,由於生態系統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水、空氣等環境因素具有流動性,一旦出現環境污染,往往就是跨行政區劃污染,而現時環境監管、資源利用、司法裁判都是以行政區劃為界限,跨行政區劃污染糾紛不易得到有效解決。
另外,由於各地法院關於環境資源案件審判理念、審判水准存在差异,不利於裁判規則和尺度的統一。“成都環境資源庭的設立,可以很好地解决這些問題,讓環境資源案件審判更專業。”李瑤說。
開啟司法保護新模式探索之路
省社會主義學院副教授王蓉表示,兩個新法庭的揭牌,標誌著四川開始探索司法保護新模式。
“尤其是成都環境資源法庭的跨區域集中管轄,是四川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環境資源案件管轄制度的具體體現。”王蓉說,環境資源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後能有效克服以前存在的司法地方化、審判“主客場”問題,對推進長江黃河上游生態司法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公開資料顯示,四川高院少年審判庭成立後,將在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訴源治理、案件審理以及訴訟後的問題分析三方面發力。另外,除了對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審判和指導,少年審判庭還將基於建設老年友好型社會原則,對涉老年人基本權益的相關案件實施審理;基於保障殘疾人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對涉殘疾人相關案件實施審理、對下指導和對外協調等工作。
“四川高院少年審判庭最大的亮點是以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為主體,同步推動特殊群體權益保護體系,將保護範圍從未成年人擴展至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一攬子’解决特定群體權益保護問題。”四川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山認為,這樣做既讓涉未成年人的審判更專業,也讓以前散落在各個法庭的涉老年人相關權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權利的案件集中到一個審判機构,“讓涉老、弱、小的司法保護統籌起來一起考慮,很有進步意義。”(記者張庭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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