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璽撼
森林法修訂施行後,為提升上海森林覆蓋率和森林品質,上海對現有法規進行調整、細化。上海市綠化市容局昨天宣佈,新修訂的《上海市森林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5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訂內容主要包括六方面。首先是固化完善林長制,《規定》將林長制“入法”:一是明確建立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林長體系,設立相應的總林長、林長;二是明確林長制的主要任務,包括保護生態資源、推進國土綠化、促進森林經營、加强灾害防控等;三是明確各級林長組織領導責任區域內森林資源保護發展工作,並組織對下一級林長的考核。
此外,為拓展造林空間、提高造林質量,《規定》提供了相應的制度支撐。對佔用林地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林木採伐限額管理以及佔用林地、臨時使用林地、林木採伐的稽核、審批,《規定》做了進一步細化,並將現行關於佔用林地組織負責補建的“占補平衡”模式調整為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截至2023年底,上海森林覆蓋率達18.81%,比2022年的18.51%新增了0.3%。崇明、松江、閔行三區森林覆蓋率位列全市前三,分別為25.46%、19.28%、19.23%。預計到“十四五”末,全市森林覆蓋率將達19.5%,建成約250處開放休閒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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