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記者從全省社會組織賦能聚力行動推進會議上獲悉,民政廳近日出臺《推動全省社會組織賦能聚力促進城鄉融合發展二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著力在黨建引領、政策激勵、孵化培育、依法自治、分類施策、作用引導等六個方面,為社會組織賦能、聚力、增效,以推動社會組織高品質發展和高水准安全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在强化政策激勵方面,《措施》提到,要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全面落實優惠政策,開展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創新試點,逐步擴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範圍和規模。健全多元投入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市場、社會力量三個方面的優勢,建立健全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的多元投入機制。發揮正向激勵作用,探索建立全省統籌、分級管理、分類評定的社會組織評估工作體系。
《措施》同時提出,要打造社會組織發展平臺。完善五級孵化體系,落實獎補政策,加快推進縣級孵化基地建設,强化中心鎮(村)基層孵化基地建設,推動樞紐型孵化平臺提能陞級和基層服務平臺達標補短;深化人才資源開發,持續實施社會組織領軍人才培育“頭雁”計畫,完善社會組織負責人、從業人員能力提升機制,年內實現省本級社會組織秘書長輪訓全覆蓋;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加强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實施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墩苗”計畫、社區社會組織“雙千”工程。
《措施》還強調要聚焦重點領域精准發力,包括優化產業佈局發展、持續助力鄉村振興、有效推進公共服務、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等。(記者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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