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清明節火灾防控和校園安全工作
切實消除各類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海南日報海口4月1日訊(記者 良子張琬茜通訊員 李英璐)清明節將至,羣衆掃墓祭祖、焚香燒紙、燃放鞭炮等活動頻繁,容易引發火灾事故。4月1日,省消防救援總隊召開清明節消防安全工作調度會,全面部署清明節火灾防控,集中開展清明防火消防安全宣傳活動。省教育廳近日也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認真部署節假日期間安全工作,防止各級各類校園和校外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各地消防救援隊伍根據本地區任務特點作出相應的執勤部署,在交通路口、祭祀場所、林木密集區域等地設立前置執勤點,開展巡查巡防行動,全力做好滅火和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加大對公共祭祀場所、寺廟、山林公墓等重點區域熟悉排查,開展實戰化演練。同時,以學校、公墓、陵園、寺廟、文物古建築、旅遊風景區、公共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大型商場等為重點,加强消防安全檢查排查,督促組織落實各項防火措施,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各地消防救援隊伍還針對春季火灾特點和各地祭祀風俗,組織文宣人員、消防志願者、消防文宣車,深入農村、社區等地開展宣傳活動,面對面向村民、居民講解生產燒荒、祭祀掃墓時如何防範火灾的知識,並針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情况,囑咐村民、居民時刻注意消防安全;利用電視、廣播、報紙、微信、微博、手機短信、農村大喇叭、戶外視頻等媒介播發消防安全提示,廣泛開展消防文宣教育,確保全省火灾形勢穩定。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各校要吸取近期國內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訓,開展全方位、拉網式校園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排除各類安全隱患,及時解决存在問題。
此外,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各校在放假前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長微信群、致家長一封信等管道,溫馨提醒和要求每位家長清明假期務必履行對學生非在校期間的安全監護責任。同時,做好家庭使用的電動車和機車的管理,嚴禁將電動車和機車分別交給不滿16周歲和18周歲的孩子騎行上路,嚴禁孩子私自或和他人結伴到危險水域和野外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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