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發科技成果轉化負面清單明確“可為”和“不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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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月29日,記者從科技廳獲悉,日前,由科技廳、教育廳、省國資委聯合製定的《四川省科技成果轉化負面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正式印發,明確了6項禁止轉化的科技成果及18項科技成果轉化中的禁止行為,持續强化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的“底線”意識。

3月29日,記者從科技廳獲悉,日前,由科技廳、教育廳、省國資委聯合製定的《四川省科技成果轉化負面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正式印發,明確了6項禁止轉化的科技成果及18項科技成果轉化中的禁止行為,持續强化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的“底線”意識。

其中,禁止轉化的科技成果包括危害經濟安全、軍事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等國家安全,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和科技政策,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已經限期淘汰的,違背科技倫理、違反科學共同體公認道德的等6項。

科技成果轉化中的禁止行為則包括以不正當手段獲得科技成果、擅自轉化成果、未按規定獎勵相關人員等18項。“覆蓋成果取得、轉化、收益等成果轉化全流程。”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清單》的印發,有助於各科技成果轉化主體明確‘可為’和‘不可為’,劃清轉化過程中的規則邊界,從而更加有力地推進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同時發力。”科技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清單》還將根據國家和省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檔的變化及時進行修改,進行版本的反覆運算陞級。(記者文露敏)

标签: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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