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中原農穀管委會,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構建中原農穀種業大數據平臺,暢通人才引進綠色通道……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聽取關於《河南省中原農穀發展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的說明。
“為中原農穀發展專門立法,是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舉措,是落實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也是深入推進我省農業高品質發展的現實需要。”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哲介紹,《條例(草案)》突出立法的精准性,不追求“大而全”“小而全”,而是針對促進中原農穀創新發展的突出問題,精准聚焦種業,是典型的“小切口”創制性立法。
為進一步理順中原農穀管理體制機制,《條例(草案)》設定體制機制專章,明確設立中原農穀管委會,作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具體負責中原農穀的發展促進工作。新鄉市人民政府受省人民政府委託管理中原農穀管委會。同時,依據中原農穀實際情況,明確中原農穀管委會職責,還規定了投資運營公司和專家諮詢委員會的有關職能以及三者關係。
中原農穀的建設旨在打造以種業為覈心的國家級、國際化農業創新高地,科技創新至關重要。
當前,中原農穀還存在基礎研究、應用科技、產品創制等種業上中下游銜接不够緊密,種業創新體系尚未有效建立等問題。為此,《條例(草案)》規定著力構建以需求為牽引、市場為導向、多方參與、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全要素創新體系,聚焦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具體規定了創新平臺、研發機構、種業企業等種業創新要素體系,要求中原農穀組建高能級創新聯合體,形成多方參與的種業創新機制。
推動實現種業科技自立自强、種源自主可控,聚焦種業發展是這部法規的覈心內容。
《條例(草案)》在聚焦種業創新發展的同時,還設定了種業培育發展專章,從種質資源挖掘保護和創新利用、育種研究及選育基地建設、種業企業發展及繁種制種基地建設、成果推廣轉化及大數據平臺建設等方面作了全面規定,比如“支持在中原農穀高標準建設種質資源庫(圃、場)”“推行種質資源賦權改革和公開交易,建設全國種質資源保護和利用示範區”“加强生物育種、智慧育種的應用和佈局”“鼓勵支持中原農穀大型優勢種業企業引進戰略投資者,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等,推動構建“育繁推”一體化的全鏈條種業產業體系,推動中原農穀種業振興,以高品質立法引領推動中原農穀高品質發展。(記者陳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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