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主委,上海市政協副主席黃震呼籲加快構建我國碳達峰碳中和法律法規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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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派記者洪俊傑

  “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既是我國對國際社會的莊嚴承諾,也是引領經濟結構轉型陞級、形成綠色低碳產業競爭優勢,實現高品質發展的重要途徑。”3月9日上午,民進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主委,上海市政協副主席黃震在全國政協十四届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大會發言中呼籲,加快構建我國碳達峰碳中和法律法規體系。

  我國能源消費總量世界第一,仍以煤炭等化石能源為主,且我國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過程中能源需求將持續增長,碳排放尚未下行。“時間緊、任務重,需要有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黃震表示,當前,我國在應對氣候變化以及促進“雙碳”目標實現方面尚無專門性立法,現有的法律體系缺乏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統籌考慮。

  黃震建議,為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做好頂層設計,做好立法、修法等工作,結合實踐經驗並借鑒國際做法,立足我國法治基礎,制訂專項立法計畫,分步驟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法律體系構建,明確法律體系的框架設計、建設目標、推進行程以及重點任務等。

  黃震建議,應該加快應對氣候變化和碳達峰碳中和等專門性立法及相關行政法規的制訂。對“雙碳”目標的基本原則、戰略規劃、管理體制、減緩與適應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予以明確,將碳排放標準、核算、監測、碳排放權交易等關鍵制度納入其中,為“雙碳”相關的政策、規章、條例、規範性檔等提供上位法依據。

  “建議加快修改與協調現行法律規範,啟動對環境保護法、資源法、電力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等相關法律的修訂工作,清理現有法律與應對氣候變化和‘雙碳’目標不相適應的內容。”黃震呼籲,研究推進“雙碳”目標帶動的新產業、新業態和涉外新領域相關的補充立法,形成一個涵蓋應對氣候變化與實現“雙碳”目標的完整的法律體系,為實現“雙碳”目標提供明確的、具有強制性、權威性的制度規則保障。解放日報北京3月9日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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