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要求,四川出臺專門措施把責任壓實到最小工作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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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要求的工作措施》(以下簡稱《工作措施》),進一步明確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要求。

●“四不放過”具體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各級黨委、政府要將“四不放過”要求落實情況作為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內容,把結果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高品質發展政績考核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要求的工作措施》(以下簡稱《工作措施》),進一步明確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要求。

“四不放過”是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調查處理的重要原則。記者梳理發現,為落實“四不放過”要求出臺專門措施,四川此舉在全國安全生產領域尚屬首創。為何要出臺《工作措施》?此舉有何意義?記者邀請省安辦相關負責人進行解讀。

明措施建立提級調查處理制度,嚴格執行調查報告公開制度

“四不放過”具體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緊抓‘四不放過’,能够把責任壓實到最小工作單元,追責問責到位到人、更加精准、向前延伸,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决問題。”省安辦相關負責人說,《工作措施》明確了誰來做、怎麼做和做到什麼程度,為事故調查處理提供了行動指南。

《工作措施》共10條內容,分別對應“四不放過”要求的各個方面。以“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為例,《工作措施》提出要明確事故分級調查責任、建立落實提級調查處理制度、實行事故處置“二報”制度,分別理清了“誰來查”“哪種情形由上級查”和“怎樣報告”。

在“堅持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方面,《工作措施》提出要依法認定有關組織和人員事故責任和健全完善責任追究合作機制,明晰了怎麼定責和如何追責的程式。此外,要求嚴格執行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制度,特別強調了“公開責任”的具體事項,明確事故調查報告批復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官方網站及時向社會公開,並要求協調同級主流媒體報導典型事故案例。

在“堅持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方面,《工作措施》要求建立事故專項整改方案備案制度、舉一反三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整治、開展事故整改和防範落實情況評估,細化了整改方案備案、專項整治和評估抽查等一系列具體措施。

“失職必追責、追責必嚴肅,要實現問責一人、警醒一片,真正讓問責機制落到實處。”省安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工作措施》還明確了警示教育組織和評估責任,按照不同事故等級,明確事故發生組織、行業(領域)首長部門和市(州)黨委政府各自的警示教育責任,並開展抽查評估,發揮教育警示的作用。

强保障將“四不放過”結果納入政績考核,每年開展綜合評價

記者梳理發現,此前省委、省政府部署安全生產工作時,已多次提到“四不放過”,此次專門出臺《工作措施》,力度之大,不言而喻。

省安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工作措施》,力求達到事故原因徹底查清,責任追究全部到位,整改措施全面落實,教育警示扎實有效,事故調查處理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推動作用進一步彰顯。

如何保障落實?《工作措施》強調,各級黨委、政府要將“四不放過”要求落實情況作為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內容,把結果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高品質發展政績考核,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有關規定和安全生產“一票否决”制度。

《工作措施》要求,各級安委會每年第一季度對本地區上一年度“四不放過”要求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綜合評價,並將綜合評價報告報上一級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通過政績考核倒逼工作推進,開展綜合評價也能督促各地加强安全生產事故形勢研判,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防患於未然。”省安辦相關負責人解釋。(胡嘉岩記者劉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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