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衛群杜晨薇
昨天上午,上海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上海市落實〈全面對接國際高標准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有關情况。《實施方案》聚焦8個方面共提出117項措施,一方面不斷優化“邊境”措施,加大商品和要素流動開放力度;另一方面主動對接“邊境後”規則,穩步深化制度型開放。
一是加快服務貿易擴大開放。《實施方案》提出便利電子支付服務提供、支持境外電子支付機构持牌經營、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資產管理、探索在臨港新片區放寬非居民並購貸款限制、支持跨國公司設立全球或區域財資中心、進一步優化各類資金池業務、深化建設再保險“國際板”、提升自由貿易帳戶系統功能等措施,助力經營主體提升統籌配寘境內外資金的能力,推動上海金融市場和產品面向國際的服務水平再上新臺階。
二是提升貨物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准。《實施方案》提出保稅維修貨物允許轉為內銷、進口葡萄酒和蒸餾酒可免於標示商標或商品名的中文譯文等資訊、進口醫療器械可在銷售或供應前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粘貼中文標籤、簡化特定品類進口貨物檢疫措施、完善商用密碼產品進口管理、中國(上海)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加快建設跨境資料交換系統、加强“單一視窗”與境外國家和地區間交流合作並共同開發資料交換系統試點項目。
三是率先實施高標準數位貿易規則。在規範和促進數據跨境流動方面,《實施方案》提出率先製定重要數據目錄、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在臨港新片區建立數據跨境服務中心等措施。
四是推動相關邊境後管理制度改革。對接“邊境後”規則,《實施方案》提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强勞動者權益保護、强化環境保護,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此外,在加强智慧財產權保護、推進政府採購領域改革、加强風險防控體系建設、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有詳細的措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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