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訊(記者 劉曉惠 通訊員 李藝娜)日前,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發佈《關於開展2024年海南省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啟動申報工作,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10日。
《通知》提出,本次申報支持範圍為《海南省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使用實施細則》中“固定資產投資獎勵”及“標準化獎勵”。其中,“固定資產投資獎勵”針對旅遊業項目企業2023年度固定資產投資,“標準化獎勵”針對已獲評但尚未獲得獎勵的組織。
在固定資產投資獎勵方面,我省將對年度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及以上的旅遊業項目,按照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
在標準化獎勵方面,我省將對成功創建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的市縣(區)給予1000萬元(35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省級全域旅遊示範市縣(區)的給予400萬元(15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國家級旅遊度假區、省級旅遊度假區的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獎勵。對新評為5A、4A和3A級旅遊景區的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獎勵等。
本次資金申報稽核工作將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上開展,按照企業申報、市縣初審、省級稽核、公示撥付四個步驟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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