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在日常生活中,塑膠製品幾乎隨處可見,它們提供了許多便利,卻也帶來了“白色污染”。2024年1月1日,《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正式施行,“禁限塑”從此有法可依。如何更好地推動法規落地?如何防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製品污染?即日起,大河網策劃推出《河南“禁限塑”全解讀》系列報導,多角度解讀河南“禁限塑”法規,為保護生態環境、共建綠色河南貢獻力量。
塑膠從誕生以來,就因其防水、抗腐蝕等優勢被廣泛使用。但是,大量使用塑膠製品也帶來了諸多危害,影響土地可持續利用和農業生產、危及動物生存……開展塑膠污染治理行動,執行嚴格的“禁限塑”,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2024年1月1日起,《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正式施行。法規實施後,我省市場監管部門如何監管?有哪些做法?大河網記者採訪了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
落實“禁限塑”規定,依法依規查處違法違規責任主體
量販店內,顧客正在使用可降解塑胶袋自助打包。(河南日報資料圖)
1月20日,記者在鄭州走訪了幾家大型超市,發現這些大型商超基本上已採用可降解塑胶袋,而且不少顧客在購買商品後沒有選擇購買塑胶袋,而是裝入了自帶的購物布袋。
大潤發量販店的工作人員說,早幾年量販店就已經向顧客提供了可降解塑胶袋。
“來量販店買東西我們都是自備購物袋,專門用的布袋,特方便。”前來購物的市民李女士說,“禁限塑”的實施對保護環境意義重大,她非常贊成並且支持這樣的好政策。
如何對監管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根據《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規定:生產、銷售列入名錄明令禁止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製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瞭解到,2023年,省市場監管局印發了《關於開展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對“十四五”期間塑膠購物袋生產、銷售的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明確的責任分工,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助力塑膠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1月11日,印發《河南省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2023年版)》,明確把超薄塑膠購物袋、農用薄膜等產品納入重點產品監管目錄;同時還印發了《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於下達2023年度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的通知》,下達塑膠購物袋、塑膠一次性餐飲具等5種塑膠相關產品310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相關產品抽檢310批次,不合格3批次,並及時公開監督抽檢結果,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檢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對抽檢不合格的企業責令立即停止生產或銷售,限期整改。
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全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嚴格落實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塑膠製品的政策措施,嚴厲打擊違規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塑膠製品,重點加强對農資經銷商、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等區域的聚乙烯農用地膜、塑膠購物袋和一次性發泡塑膠餐具等塑膠製品經營單位的突擊檢查,嚴格查處虛標、偽標等行為。對違法違規責任主體,依法依規予以查處,通過公開曝光、約談等管道督促其整改。
打好“監管牌”,生產、銷售、使用全程監管
在鄭州市豐產路多之彩農貿市場裏,記者發現大多數商戶仍在使用不可降解塑胶袋,一比特賣菜的攤主說:“禁限塑也文宣了,但可降解塑胶袋比普通塑胶袋價格高,所以我們還在使用便宜的普通塑胶袋。”
據瞭解,現時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的“五小場所”和流動攤點,因規模小、數量多、分佈廣和流動性強,監管難度相對較大。河南省塑膠協會會長段同生說:“只有將生產、銷售環節監管好了,讓綠色替代製品的成本降下來,才能從源頭上减少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製品的使用。”
“突出監管重點,强化執法檢查,配合省發改委和生態環境部門開展塑膠污染治理專項行動,積極推進多部門聯動執法和資訊共用。”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監管的過程中,省市場監管局持續開展塑膠污染治理整治工作,一是加強宣傳教育工作,督促生產銷售者全面落實禁限規定,鼓勵引導消費者生產銷售環保布袋、紙袋及其他替代製品,减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製品;二是科學穩妥推廣塑膠替代品,嚴格執行再生塑膠有關標準;三是對塑胶袋、農膜等產品全面開展監督抽查,對不合格的嚴格處理;四是暢通投訴舉報通路,全省12315指揮中心將做好相關產品的投訴舉報受理工作。
同時,嚴厲打擊違規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製品,對違法違規責任主體,依法依規予以查處。經營者使用或者提供使用名錄內不可降解塑膠製品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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