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創業帶就業”計畫發佈力爭覆蓋創業不同階段和重點要素院校專業科技人員離崗創業保留人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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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市畢業年度及畢業兩年以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退役士兵、社會公益性就業組織“托底”安置人員、報告企業分流職工、農村勞動力以及入鄉創業人員,在本市首次創辦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支持。選拔創業新星給予經費支持在實施創業人才激勵方面,行動計畫明確,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專業科技人員兼職或在職創辦企業,支持在崗創業、到企業掛職或參與項目合作,以及離崗創業。加强大學生創業孵化體系建設,為畢業2年內的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不超過3年的場地支持,積極推動大學生創業園實現虛擬工商注册功能。

《北京市促進創業帶動就業行動計劃(2024-2026年)》近日印發。本市力爭通過三年時間,實現覆蓋創業不同階段和重點要素的創業工作格局。重點實現的工作目標包括:年均新增參保創業組織數量不少於4萬戶,帶動就業崗位數量不少於20萬個,年均扶持大學生創業團隊不少於400支等。

為此,行動計畫推出了减免稅收、支持高校和科研機構專業科技人員兼職創業離崗創業、鼓勵高校允許學生以創業成果作為畢業論文等措施。

個體經營符合條件可減稅

行動計畫明確,脫貧人口、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零就業或低保家庭勞動年齡內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和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為限額扣减相關稅款。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免征增值稅,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减按1%徵收增值稅。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减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减半徵收“六稅兩費”。小型微利企業减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本市畢業年度及畢業兩年以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退役士兵、社會公益性就業組織“托底”安置人員、報告企業分流職工、農村勞動力以及入鄉創業人員,在本市首次創辦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支持。

選拔創業新星給予經費支持

在實施創業人才激勵方面,行動計畫明確,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專業科技人員兼職或在職創辦企業,支持在崗創業、到企業掛職或參與項目合作,以及離崗創業。專業科技人員進行兼職、在職創辦企業、在崗創業等創新創業活動,可以兼職取酬,獲得成果轉化收益。離崗創業人員離崗期間,可保留相應的人事關係、基本工資待遇和社保待遇。創業期間可與其他在職人員一樣,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崗位等級晋昇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離崗創業期間,創業不成功選擇返回原組織的,仍可按本人的專業技術職務進行相應的崗位聘用。

實施北京市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試點工作和北京市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畫,對創新能力强、發展潜力大、市場前景好的留學人員企業,在創辦初始啟動階段予以資金支持。加强留學歸國人員創新創業園建設,强化綜合服務功能和科技創新促進功能,推動創新創業與國際接軌。組織實施青年科技人才培養計畫,通過“人才+項目”的支持模式,選拔和培養一批處於創業起步階段的創業新星,並給予創業經費支持,推動其科技創新成果在京轉化落地。

積極落實積分落戶政策,創業人才滿足積分落戶政策中創新創業名額積分條件的,可獲得相應積分。市級大學生創業園、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大學生創業板推薦的優質高校畢業生創業企業核心成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辦理工作居住證;創業企業成效突出或帶動就業效果顯著,發起人或主要創始人符合畢業生引進條件的,可申請辦理引進。

允許大學生保留學籍創新創業

在支持重點群體創業方面,將大力開展大學創業教育和培訓,評選一批市級創新創業學院、市級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基地;實施彈性學制,允許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鼓勵高校允許創業組織發起人或主要創始人將與其本人所學專業相關的創業成果作為畢業論文(設計)申請畢業或學位。

加强大學生創業孵化體系建設,為畢業2年內的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不超過3年的場地支持,積極推動大學生創業園實現虛擬工商注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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