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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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寒假即將來臨,1月9日,省教育廳印發通知,部署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治理工作,要求嚴防學科類培訓隱形變異,强化非學科類培訓監管,切實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進一步鞏固“雙减”工作成效,讓廣大中小學生度過一個平安祥和、豐富充實、輕鬆愉快的假期。

我省部署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治理工作
嚴查隱形變異違規培訓

海南日報海口1月9日訊(記者 張琬茜通訊員 金浩田)寒假即將來臨,1月9日,省教育廳印發通知,部署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治理工作,要求嚴防學科類培訓隱形變異,强化非學科類培訓監管,切實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進一步鞏固“雙减”工作成效,讓廣大中小學生度過一個平安祥和、豐富充實、輕鬆愉快的假期。

通知要求,各市縣要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社區等重點場所進行排查,嚴防嚴查隱匿在飯店、咖啡廳、居民樓等場所違規開班或隱形變異違規開展培訓活動;强化對重點機构和人員管理,用好網格化綜合治理體系,嚴厲打擊以“家政服務”“眾籌私教”“遊學研學”“冬令營”等名義進行變相違規培訓。

寒假前,教育部門要聯合消防等部門督促指導培訓機構在寒假前至少開展1次安全自查自糾,製定完善疏散逃生等應急預案;加强日常管理,確保營業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於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對培訓機構至少開展1次安全專項檢查,對存在場地、設施、消防等安全隱患的機构,立即停業整改。

通知強調,寒假是機构開展集中住宿藝考培訓期,各市縣要重點關注機构開展集中住宿培訓的情况,落實好機构消防、安保、場地和條件配備等要求,及時掌握轄區內學生參訓情况,確保培訓安全;要著重維護招生考試秩序,嚴查培訓機構聘用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職教職工及考試命題、評分(卷)的專家评审等參與藝考培訓,或與教師、评审等內外勾連、利益輸送、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法行為;要嚴查嚴禁藝術類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等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明確,各市縣要加强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嚴格落實預收費不超過5000元的上限要求,預收費須全部進入本機構收費專用帳戶,鼓勵培訓機構採取先提供培訓服務後收費方式運營。3月底前,要督促培訓機構完成培訓課程全部上架、從業人員資訊全部錄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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