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海燕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會昨天舉行第十四次主任會議,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於11月21日至22日舉行。
會議聽取了關於《上海市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條例(草案)》《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修訂草案)》《上海市體育發展條例(草案)》等的審議結果報告,以及關於《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推進國際貿易中心建設條例(修訂草案)》《上海市發展方式綠色轉型促進條例(草案)》《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修訂草案)》等的審議意見報告,决定將相關法規草案提請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
會議聽取了市政府關於《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的說明,市政府關於深化都市民族工作情況報告的說明,以及市高院關於推進智慧法院建設工作情況報告的說明,决定將相關報告提請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聽取了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報告的說明、有關人事任免案的說明,决定將相關報告、人事任免案提請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表決。會議還書面審議了關於《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執法檢查跟踪監督調研報告等。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鋼淼主持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慧琳、宗明、陳靖等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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