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海口11月10日訊(記者 計思佳)11月10日上午,海口、澄邁、文昌、定安、屯昌5市縣人大部門共同簽署《構建海口經濟圈協同發展人大部門合作共識》(以下簡稱《合作共識》)。
《合作共識》主要包含6方面內容。建立溝通會商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由5市縣人大常委會輪流承辦,確定年度具體合作事項,會商解决交流合作中的重要問題。
協同推進法制建設。協同用好海口人大立法權和“澄文定屯”人大決定權,通過“條例+决定”或製定共同的决定等管道協同推動和保障某一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的發展。
共同開展課題研究。針對推進空間規劃統籌銜接、產業合作配套發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等重點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每年協商選擇1至2項重點課題,聯合開展專題調研,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建議。
聯合開展重點監督。加强海口經濟圈規劃編制及執行監督,每年協商選擇1至2個重點專案作為聯合重點監督事項,綜合運用視察調研、聽取審議、執法檢查、專題詢問、工作評議等多種監督管道,切實推動海口經濟圈一體化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全面加强學習交流。積極動員各級人大常委會和人大工作機构開展多種形式的互訪互學活動。
協同發揮代表作用。聯合開展人大代表履職能力提升培訓,搭建五地人大代表交流平臺。圍繞自貿港封關運作等,組織駐“海澄文定屯”的省人大代表跨區開展聯合調研或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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