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臺《海南省促進知識產權發展的若幹規定(2023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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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省政府印發《海南省促進知識產權發展的若幹規定(2023年修訂)》(以下簡稱《若幹規定》),旨在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以知識產權高品質發展促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該規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省政府出臺《海南省促進知識產權發展的若幹規定(2023年修訂)》
以知識產權高品質發展推進海南自貿港建設

海南日報訊(記者 陳蔚林 李夢瑤)近日,省政府印發《海南省促進知識產權發展的若幹規定(2023年修訂)》(以下簡稱《若幹規定》),旨在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以知識產權高品質發展促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該規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若幹規定》明確,我省鼓勵開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和運用,對獲批的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或地理標誌商標、通過驗收的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申報單位,給予50萬元資助。同時鼓勵植物新品種的推廣應用,對獲得國家業務主管部門授予的植物新品種權,由省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核審通過的,給予每件3萬元資助。

此外,還鼓勵我省企業和相關組織將科技轉化為國際標準和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對專利技術轉化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每項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和3萬元獎勵;鼓勵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機構為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提供質押貸款、擔保等服務。同時,鼓勵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對成功發行海南省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的牽頭團隊,每項給予50萬元獎勵。

根據《若幹規定》,我省將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專利權人,獲得海南省專利獎金獎、優秀獎的專利權人,獲得中國商標金獎的市場主體分別給予相應數額的獎勵;對獲得馳名商標保護的市場主體,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認定的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且自主研發的有效發明專利達到3件以上的,分別給予30萬元獎勵;對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認定的知識產權示範企業且自主研發的有效發明專利達到5件以上的,給予50萬元獎勵。

首次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GB/T29490-2013)、《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範》(GB/T33251-2016)、《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範》(GB/T33250-2016)國家標準認證或《創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ISO56005)》國際標準認證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我省也將根據實際發生的認證費用給予獎勵,每家組織獎勵不超過5萬元。

《若幹規定》還鼓勵中小學普及知識產權教育,對列入國家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示範,省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示範的學校,都將分別給予獎勵。同時鼓勵開展知識產權課題研究,對在省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的知識產權課題研究申報工作中獲得立項的組織或個人,以及專家評審通過的專利專項課題,也將給予相應資助。

根據《若幹規定》,我省將推動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對上年度經省知識產權局考核評估成績排名前5名的商標品牌指導站給予每家8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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