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財政局獲悉,日前,我市財政支持服務業高品質發展政策有變化:政策支持方向有所調整,財政資金分配管道進一步細化,並完善了信用監管要求。
日前,市財政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修訂印發了《天津市服務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從三個維度優化了財政資金支持服務業政策舉措:
調整政策支持方向。聚焦當前服務業重點工作任務,進一步優化政策支持重點,由原支持服務業領域建設項目、公共服務平臺、集聚區等,調整為重點支持服務業規模和效益增長快、對服務業發展貢獻大、支撐作用明顯的服務業企業和項目,以及開展重點服務業領域企業梯度培育工作等,進一步助力構建優質高效的服務業新體系。
細化資金分配管道。對於全市範圍內實施的可以給企業帶來利益、實惠的公共性政策事項按項目法分配;對於引導各區發展服務業的事項按因素法分配,並要求分配資金要綜合考量各區不同發展水准、企業規模和發展潜力等因素,對發展薄弱區和規模小但成長性好的企業適當予以優先支持,充分發揮好資金引導促進作用。
完善信用監管要求。明確專案申報信用承諾和信用核查要求,對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企業不予支持,並將資金使用組織信用承諾及履約踐諾情况納入信用記錄且計入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相關評價結果供政府部門、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商會參攷使用。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