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藝考培訓機構統一納入監管與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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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在深化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中加强藝考培訓規範管理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深化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全面規範藝考培訓行為,到2024年藝考培訓管理長效機制基本健全,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深化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
我省將藝考培訓機構統一納入監管與服務平臺

海南日報海口9月22日訊(記者 張琬茜通訊員 金浩田)日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在深化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中加强藝考培訓規範管理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深化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全面規範藝考培訓行為,到2024年藝考培訓管理長效機制基本健全,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實施方案》明確,加强藝考培訓規範管理工作將分為動員部署、推進落實、督促檢查和鞏固提升四個階段,對藝考培訓機構開展專項整治,力爭於本月底前完成現有藝考培訓機構的項目標識工作,今年年底前完善藝考培訓機構監管機制。

《實施方案》提出,要嚴格規範培訓主體,從嚴審批登記、稽核把關,藝考培訓機構須按要求取得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才能開展培訓,要對藝考培訓機構的培訓專案進行標識,將藝考培訓機構統一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及時向社會公佈合規機構名單;要突出日常監督管理,藝考培訓機構收費實行明碼標價並納入市場監測體系予以重點監測,嚴禁機构進行虛假商業行銷文宣、炒作考試錄取結果,嚴禁藝考培訓機構到學校開展招生,不得通過中小學校在職教職員工文宣推薦等管道獲取培訓生源,不得以相關藝術院校及其教職工名義招攬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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