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農業品牌目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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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加强海南農業品牌建設,建立健全農業品牌培育、發展和保護機制,提升海南農業整體形象,省農業農村廳近日印發《海南省農業品牌目錄制度(試行)》(以下簡稱《目錄制度》),引領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響、信得過的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和農產品品牌。海南省農業品牌目錄對照產地條件、產品標準,按照程式將海南省農業品牌分產品種類、產地區域等進行徵集、遴選、發佈,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徵集發佈一次《海南省農業品牌目錄》,有效期為三年。

我省建立農業品牌目錄制度
每年徵集發佈一次,有效期為三年

海南日報訊(記者 陳彬)為加强海南農業品牌建設,建立健全農業品牌培育、發展和保護機制,提升海南農業整體形象,省農業農村廳近日印發《海南省農業品牌目錄制度(試行)》(以下簡稱《目錄制度》),引領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響、信得過的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和農產品品牌。

海南省農業品牌目錄對照產地條件、產品標準,按照程式將海南省農業品牌分產品種類、產地區域等進行徵集、遴選、發佈,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徵集發佈一次《海南省農業品牌目錄》,有效期為三年。

《目錄制度》提出了申請列入目錄的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農業企業品牌、農產品品牌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並建立海南省農業品牌目錄退出機制,對存在“品牌產品生產管理出現重大問題,停產一年以上的;消費者反映強烈、投訴較多、滿意度明顯下降的”等情形的品牌將立即清退。退出目錄的品牌應當向社會公開,且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在品牌文宣扶持方面,優先組織並支持目錄品牌參展省級及以上農業展會等活動;依託各級各類農業展會、展示展銷、產銷對接、貿易洽談、人才培訓等活動,支持入選省級目錄品牌開展專場(專題)推介;加强與批發市場、電商平臺、大型商超等流通銷售管道的合作,促進品牌產品與市場緊密對接。

本制度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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