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戚穎璞
上海市住建委昨日發佈消息,上海公積金政策將有所調整,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提升居民居住品質、改善羣衆居住條件的作用。
《關於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購買存量住房最長貸款期限的通知》明確,對借款人購買6(含)至35年之間屋齡的存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長貸款期限進行調整。其中,所購存量住房屋齡為6(含)至20年之間的,住房公積金最長貸款期限從原來的不超過“35减屋齡”的計算規則調整為不超過30年;所購存量住房屋齡為20(含)至35年之間的,住房公積金最長貸款期限從原來的不超過15年調整為不超過“50减屋齡”。
《關於本市住房公積金支持城市更新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對納入上海都市更新範圍內的舊住房更新改造項目實施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包括支持購買更新改造後房屋公積金選取、支持項目建設期內租房公積金選取、擴大選取申請人範圍。
本次政策調整自2023年10月7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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