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支持繳存職工業務辦理,落實“租購並舉”的工作要求,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新市民、青年等群體解决住房問題,滿足繳存職工剛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對按月租房選取、提前退休選取、簽訂網簽備案房屋租賃契约選取業務服務進行了優化,用心書寫便民服務答卷。
優化按月租房選取業務服務。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職工,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含配偶)且租賃住房的,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擔保或帳戶凍結等情况的線上線下均可辦理,每月可辦理一次,每次需間隔30天。已辦理按年租房選取的,與上次按年選取間隔不少於360天,可選擇按月選取。市中心、鐵路服務部每人每月可選取1167元,旗縣服務部每人每月可選取834元。
優化提前退休選取業務服務。繳存職工在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符合退休情况,個人公積金已足額繳納且已辦理封存,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擔保或帳戶凍結等情况的線上線下均可辦理。
優化簽訂網簽備案房屋租賃契约選取業務服務。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職工,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含配偶)且與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簽訂網簽備案房屋租賃契约,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擔保或帳戶凍結等情况的可通過線下叫號辦理。每年可辦理一次。與上一次按租房選取,間隔時間不小於360天。選取額度不超過租金支付憑證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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