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海口8月24日訊(記者 袁宇)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關於堅決打贏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的戰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開展公共工程領域違紀違法犯罪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部署,進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充分釋放從嚴的訊號,近日,海南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公共工程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一、省地質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曹瑜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問題。2016年至2017年,曹瑜接受私營企業主陳某請托,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提前洩露工程項目資訊,向業主組織工作人員打招呼等管道,幫助陳某指定的招標代理組織順利取得招標代理資格,使陳某實際控制的公司以掛靠管道順利承攬相關工程項目,非法收受財物820萬元人民幣(幣種下同)。此外,曹瑜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2月,曹瑜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省大數據管理局數據資源處原處長劉雄在政務信息化項目承攬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問題。2016年至2022年,劉雄接受私營企業主董某某等人請托,利用職務便利,通過直接指定得標公司、提前洩露投標資訊、幫助量身定制招標文件、作為評標專家給指定公司評高分等管道,為董某某等8人在電子政務、大數據資訊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索取財物共計325萬元。此外,劉雄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2月,劉雄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三、五指山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洪永富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問題。2017年至2020年,洪永富利用職權,在市交通運輸局實施的縣道改造等多個工程項目中,未經組織集體研究,個人决定招標代理組織和技術服務組織。2012年至2021年,洪永富接受私營企業主劉某等人請托,利用職務便利,為劉某等15人在項目承攬、設計、技術指導、資金撥付、驗收等環節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308萬元。此外,洪永富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1月,洪永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年12月,洪永富被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0萬元。
四、樂東黎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邢維科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等問題。2015年至2022年,邢維科接受個體商人劉某某等人請托,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打招呼的管道,違規插手干預公共工程項目招投標,授意招標代理組織串通投標,為劉某某等人承攬樂東16個工程項目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202.5萬元。此外,邢維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2月,邢維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五、東方市特殊教育學校原黨支部書記、校長陳仕鋒在工程項目承攬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問題。2018年至2021年,陳仕鋒接受私營企業主陳某、黃某某請托,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提前洩露招標需求、項目造價、招標代理組織等資訊的管道,為陳某、黃某某在工程項目承攬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211萬元。2022年10月,陳仕鋒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年12月,陳仕鋒被東方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
通報指出,上述5起公共工程領域腐敗典型問題,有的利用領導幹部的影響力,說情干預打招呼,或搞“一言堂”;有的與工程老闆內外勾結,在招投標環節搞“明招暗定”;有的違反工作紀律,提前洩露招標資訊,與不法分子沆瀣一氣,幫助圍標串標,從中謀取私利。這些問題,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嚴重損害自貿港營商環境,嚴重危及工程質量安全,嚴重污染海南政治生態。對上述問題的嚴肅查處,充分彰顯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公共工程領域腐敗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通報強調,全省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八次黨代會工作部署,深刻認識公共工程領域腐敗的嚴重危害,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聚焦清廉自貿港建設目標任務,紮實推進公共工程領域違紀違法犯罪問題專項治理,堅持標本兼治、系統施治,堅決打贏公共工程領域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執法,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公共工程領域違紀和職務違法犯罪問題,加强對公共工程領域監管執法部門履職盡責情况的監督檢查,探索構建公共工程領域“監督一張網”,推動剷除公共工程領域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以反腐懲惡的高壓態勢護航清廉自貿港建設。全省廣大黨員幹部和市場主體要以案為鑒,警鐘長鳴,自覺踐行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始終做到秉公廉潔用權、誠信守法經營,以實際行動營造自貿港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和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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