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港綜保區起步區工程獲用海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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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天津臨港綜合保稅區起步區工程獲得市政府用海批復,成為我市創新用海要素保障措施落地後首個獲得用海批復的項目。

日前,天津臨港綜合保稅區起步區工程獲得市政府用海批復,成為我市創新用海要素保障措施落地後首個獲得用海批復的項目。我市在全國率先提出對符合條件的用海項目實行打捆整體論證,並且把項目用海與填海項目竣工海域使用驗收一併審查,最大限度縮短審批時限,提升用海審批效率。

海洋是進行資源開發、經濟發展的重要空間。2017年,國家海洋督察組分兩批對沿海11個省市區開展了圍填海專項督察。此後,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强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在嚴控新增圍填海造地的同時,要求加快處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我市按照國家相關要求於2021年4月完成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整改備案工作,滿足了重啓用海項目海域手續辦理的必要條件。

隨著海洋資源開發利用規模不斷擴大,為保障涉海項目快速落地,針對用海需求及發展存在的問題,我市提出進一步強化用海要素保障。去年9月,市規劃資源局印發關於積極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提出項目用海與填海項目竣工海域使用驗收一併審查, 嘗試突破用海政策瓶頸。在此基礎上,今年2月,我市又在全國率先印發《天津市比特集中連片已填成陸的曆史遺留圍填海區域項目打捆整體海域使用論證報告編制要求(試行)》,對符合條件的用海項目實行打捆整體論證,並給出了具體的細化要求和實現路徑。

“這項政策大大縮短了涉海項目用海手續審批的辦理時間。”天津臨港綜合保稅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賀嶽良說:“此前,涉海項目辦理用海手續需要經過用海預審、海域證辦理和填海項目竣工海域使用驗收三個階段,辦理週期一般在半年以上。通過我市創新用海要素保障措施,我們在今年3月啟動用海手續辦理,僅用3個多月就完成了用海預審,同步完成驗收,取得預審意見後半個月就獲得了用海批復,接下來就能進入土地二級開發階段了。”

市規劃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選址位於集中連片的已填成陸的歷史遺留圍填海區域的項目,且項目均屬於市人民政府審批許可權的,可打捆整體編制一個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按照海域使用論證評審要求開展評審,經準予的打捆整體論證報告作為該用海區域內單個建設項目用海申請審批的依據,不得擅自改變。

據瞭解,今年6月批復設立的天津臨港綜合保稅區規劃總面積為5.56平方公里,其中,1.9平方公里屬於尚未辦理用海手續的零散地塊。“在1.9平方公里範圍內計畫安排12個子項目,涉及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和工業項目。這次對12個項目打捆整體編制了一個海域使用論證報告,大大節約了前期費用成本,壓縮了用海預審時間。”賀嶽良說,“在這12個項目中,我們先行啟動了總投資8.6億元的臨港綜合保稅區起步區工程,提出用海申請並獲得批復。作為臨港綜保區未來封關驗收的載體平臺,該項目將建設創新創業園、倉儲物流產業配套工程等。其餘11個項目將根據後續開發進度,逐步開展海域使用權證的申報。”

通過打捆論證、驗收前置,最大限度壓縮影響用海審批速度的環節,我市有效解決了臨港綜保區等整體區域開發的瓶頸問題,以自然資源要素的有力保障,推進用海投資項目加速落地,積極助力海洋經濟高品質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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