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警方提醒,警惕淪為“卡農”成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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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幫信罪”呈現低齡化態勢,我省警方提醒——@年輕人:警惕淪為“卡農”成幫兇見習宋靈雲動動手指、刷刷單,就能輕鬆“掙外快”;兩個手機一條線,天天都有錢變現……正值暑假,不少學生會選擇找一份兼職補貼家用,而一些讓人心動的“財富密碼”,很可能帶來牢獄之災。近日,海南日報調查發現,電信網路詐騙團夥正將目標瞄準涉世不深、社會經驗缺乏的年輕群體,以兼職、收購等作掩護,引誘其出租、出借、出售“兩卡”(銀行卡、手機卡),更有部分年輕人在利益誘惑下,拉攏同學、朋友參與其中,一步步走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幫信罪”呈現低齡化態勢,我省警方提醒——
@年輕人:警惕淪為“卡農”成幫兇

見習記者宋靈雲

動動手指、刷刷單,就能輕鬆“掙外快”;兩個手機一條線,天天都有錢變現……正值暑假,不少學生會選擇找一份兼職補貼家用,而一些讓人心動的“財富密碼”,很可能帶來牢獄之災。

近日,海南日報記者調查發現,電信網路詐騙團夥正將目標瞄準涉世不深、社會經驗缺乏的年輕群體,以兼職、收購等作掩護,引誘其出租、出借、出售“兩卡”(銀行卡、手機卡),更有部分年輕人在利益誘惑下,拉攏同學、朋友參與其中,一步步走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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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賺快錢落入圈套年輕群體屢中招

近日,坐在派出所的訊問室裏,“00”後黃某後悔莫及。

不久前,黃某在海口某酒吧遇到一名陌生女子向其提出購買他名下的銀行卡,並承諾予其報酬。

後經辦案民警查實,黃某名下的銀行卡為不法分子用於收款轉帳、“跑分”賺取傭金,涉案資金流水巨大,黃某也囙此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這並非個案。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022年7月發佈的數據,“幫信罪”已成我國刑事犯罪中第三大罪名,並成為涉電信詐騙第一大罪名,且涉案人員呈現低齡化趨勢,有不少學生參與。

海口市警察局反詐中心分析,幫信犯罪“低齡化”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兩卡”租賣很快就有收益,對學生、無業人員吸引力很大,他們往往很難抵擋賺“快錢”的利誘;二是年輕人空閒時間較多,對報酬的要求不高,稍有甜頭便會“上鉤”;三是對自身幫助行為產生的危害認識不足,覺得自己沒有直接參與到電信詐騙中,警詧不會找上門。

而記者調查發現,電詐團夥通過大量網絡通路進行引流,以兼職、招聘、購物、交友、學習等形式為藉口,將一些手頭拮据的年輕人引入涉案。“只是閑著沒事想做份兼職,沒想到會涉嫌犯罪。”不少在校學生被傳喚到案後對辦案民警如此表示。

此外,犯罪分子還會通過熟人交際進行線下拉人頭。

“這種老鄉帶老鄉、朋友拉朋友的管道很有蠱惑性,傳播較快、涉案者多,是海口在校生及青少年涉案的主要通路。”海口市警察局一比特反詐警察表示,“朋友”口口相傳的高薪兼職對年輕人很具誘惑力,在法不責眾的心理影響下,不少涉案人員明知涉嫌犯罪卻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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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小利引罪上身“幫信”就是“幫兇”

當前,非法買賣“兩卡”尤其是銀行卡,為上游犯罪提供轉移支付、套現、取現的工具,已成“幫信罪”最常見的形式。

犯罪分子為何想方設法獲取“兩卡”?省公安廳反詐中心相關負責人梳理了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鏈條:任何一宗電信網路詐騙,都離不開信息流和資金流,而信息流和資金流最重要的載體就是手機卡和銀行卡。犯罪分子成功騙到錢後,為躲避公安機關止付、凍結措施,會快速把贓款分流、“肢解”、“洗白”。在此過程中,需要大量借助他人的銀行卡,由此出現了“卡農—卡商—卡頭”的組織模式。

所謂“卡農”,就是出賣個人資訊辦理銀行卡、手機卡的人,他們處於犯罪鏈條最底端,與上游間隔多個層級,沒有直接參與犯罪,卻動輒被捲入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詐騙案。

一比特辦案民警表示,電信網路幫派往往把受害人比喻成待割的“韭菜”,那“卡農”就是親手為騙子遞上鐮刀的人。同時,“卡農”也是電詐分子的“弃子”,其身份可通過銀行卡被警方快速鎖定,也是整個電信詐騙鏈條中最容易到案的人員,是詐騙分子的“炮灰”。

除了租售“兩卡”,架設簡易的無線通訊設備GOIP(虛擬撥號設備)也是常見的形式之一。

6月28日,臨高縣警方接到舉報,有人在某社區內實施詐騙。警察立即趕到現場發現,7名未成年人正為利用GOIP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活動提供幫助。

“所謂GOIP,詐騙分子可以用它將境外電話偽裝成本地電話,大大降低了羣衆的戒備,提高了接通率。”辦案民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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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共同發力不讓年輕人當犯罪“工具”

根據刑法規定,“幫信罪”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辦案民警介紹,由於有了犯罪記錄,這些觸犯刑法的年輕人無疑會在將來的社會生活中面臨沉重的隱性成本,自己的工作生活、個人征信以及直系親屬未來的就業、升學都將會受到嚴重影響。

在現時的司法實踐中,對未成年人以教育、挽救、懲戒、警示為主。但需高度關注的是,參與幫信活動帶來的不良影響非常大。

據悉,上游的詐騙分子多盤踞在境外,如果沒有境內帳戶參與,被騙資金很難流出。一些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分子利用法律對未成年人從輕、減輕處罰的特殊政策,大肆脅迫、教唆、利誘未成年人參與電信網路詐騙犯罪。

當前,公安機關正從“打早打小”“全鏈條打擊”的角度,從源頭整治電詐黑灰產業鏈,重點打擊專門從事收購、販賣“兩卡”的“卡頭”“卡商”,從重處罰引誘、拉攏在校學生買賣“兩卡”的犯罪分子。

此外,隨著銀行業“未成年人辦卡需要監護人陪同”等要求的出臺,未成年人群體中涉及出賣銀行卡、手機卡等現象已有所緩解。

記者採訪發現,大力度的反詐文宣已經讓羣衆防騙意識大幅提升,但關於“幫信罪”的文宣仍需加强,以此讓學生和家長認識到買賣、出租、出借“兩卡”均涉嫌犯罪,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從而减少此類現象的發生。

省公安廳反詐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將通過發揮警察任法治副校長工作機制作用,發動各地深入校園開展常態化反詐防詐文宣,通過舉辦防騙知識講座,對“幫信罪”和校園常見詐騙類型進行宣講。同時聯合教育部門組織學校,提醒家長加强對子女的教育,密切關注子女銀行卡、電話號碼、微信帳號的异常變動情況,形成社會、學校、家庭立體化防範體系。

(海南日報海口8月10日訊)

警方提醒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電信線路、簡訊埠、銀行帳戶、支付帳戶、互聯網帳號等,不得提供實名核驗幫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立上述卡、帳戶、帳號等。違反者將沒收違法所得,處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兩萬元的,處2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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