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措施受灾較重職工可全額選取公積金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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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7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幫扶救助受灾企業及繳存職工給予階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根據《通知》,受灾情影響較大、導致急需大額資金支出的繳存職工,可全額選取本人帳戶內住房公積金餘額,應對暫時生活困難。階段性支持措施將執行至12月31日。

8月7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幫扶救助受灾企業及繳存職工給予階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根據《通知》,受灾情影響較大、導致急需大額資金支出的繳存職工,可全額選取本人帳戶內住房公積金餘額,應對暫時生活困難。階段性支持措施將執行至12月31日。

《通知》適用於兩類人群或企業,一是受到涉雨涉汛灾情影響,存在困難的繳存企業和職工;二是受灾情影響一線搶險隊員、水務工作者、基層幹部等。受灾企業和繳存職工提出申請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與所在區政府相關組織或街道鄉鎮政府對接核實。

其中,對於受灾情影響較大、導致急需大額資金支出的繳存職工,可全額選取住房公積金餘額。申請選取職工應居住在灾情發生地或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在灾情發生地。例如,王先生家住門頭溝區,受灾情影響,房屋破壞嚴重,急需大額資金支出。王先生現時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為9000元。經其居住地所在區政府相關組織或街道鄉鎮政府出具情况說明,證明其受灾情况嚴重,王先生可在2023年8月至12月期間,攜帶身份證及相關情况說明,前往櫃檯辦理選取,最多選取8990元。

另外,對於灾情發生後自有住房暫不具備居住條件,需要租賃住房並選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每月選取限額可調整為實際月租金,不受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限制,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無自有住房限制,不受月繳存額限制。

對於受灾情影響的繳存職工、一線搶險隊員、水務工作者、基層幹部,如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不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也可按規定申請延長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

根據《通知》,受灾情影響無法按此前確定繳存比例繳存的組織,可根據經營情況自主調整繳存比例,最低可調整至5%。調整繳存比例後繳存仍有困難的組織,可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補繳承諾和補繳計畫,到期後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組織職工可正常申請選取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斷繳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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