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雪妍
李峰沒想到,砍伐廠區裏的樹木也會被罰。而判罰的結果,除了要修復上千平方米的綠化土地,還要買一種他以前從未接觸過的東西——碳匯,數量達到187噸。這是為了彌補砍樹造成的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損害。
王濤也沒想到,工廠排放的工業廢水不達標,不僅要賠償,還要種樹——現在在青浦區的天一公園裏,他們種了230平方米草坪,還精心侍候著晚櫻、金桂、海棠等24棵花灌木。這是對損害地表水體進行的替代性修復。
在澱山湖用吸泵、滾筒、皮管等工具吸螺蜆時,老俞和小許被當場查獲,漁獲物重6000公斤。他們同樣沒想到,交完罰款,還要參與增殖放流、公益勞動和志願活動。從“捕魚”到“補魚”,是對漁業生態資源的盡力修復。
這些案例,都發生在滬蘇浙交界處的元蕩。去年9月,青浦區相關部門在元蕩邊成立長三角聯合生態修復基地暨“最江南”公益訴訟實踐創新基地。在進行環境公益訴訟、追究生態損害責任時,如果受損生態環境無法修復或無法完全修復,就可以要求違法者在基地內承擔替代性修復責任。
近一年來,這塊被稱為“長三角翡翠”的基地裏,已經種樹百餘棵,增殖放流200多萬尾。“讓損害環境的人來修復環境,有教育、警示的作用,也能達成真正的生態效果。”青浦區檢察院公益檢察室主任餘莉表示。
認購碳匯,補償生態損失
2022年初,青浦區接到“益心為公”志願者的舉報,香花橋街道某公司為了改造陞級,擅自砍伐租賃廠區內大量樹木。“隨意砍樹會破壞區域生態環境,但這些樹木不屬於林業部門登記造册的林木,刑事、行政追責均存在難題。為了避免‘企業違法,政府買單’的困境,我們以民事公益訴訟立案,追究違法者的生態損害修復責任。”餘莉介紹。
檢察機關上門後,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峰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他表示,企業願意承擔責任,並主動提出了綠化施工方案,在廠區內補種了樟樹、紅葉等樹木及草坪,共計修復綠化面積6887平方米。
“在辦案中,我們把優先原地修復作為前置條件,可樹木具有固碳、保水、淨化等生態功能,新種的樹木要數十年才能恢復此前生態功能,這期間造成的功能損失如何彌補?”餘莉解釋,去年辦案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確當事人可以以認購林業碳匯管道替代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於是,這起案件的辦理就引入了碳匯補償理念。所謂碳匯,是指通過植樹造林、植被恢復等措施,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從而减少溫室氣體在大氣中濃度的過程、活動或機制,是减少大氣中二氧化碳的“秘密武器”。
經過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評估,涉案公司造成的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損害價值量為20.1萬元,其中涉及“固碳”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價值量為1.12萬元。“我們在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認購了1.12萬元核證的林業碳匯,根據當日碳交易價格,認購噸數為187噸,已經全部註銷。”李峰說。
這起案件不僅是全市首次探索碳匯認購生態補償公益訴訟案例,更是交易所在全國範圍內確認的首例碳匯認購司法實踐案例。
傾力合作,共護一江碧水
王濤是某醫藥設備工程有限公司的負責人。2021年10月,上海市環保督察發現其公司廠區東北側雨水窨井內有水自南向北流動,採樣監測結果表明,總鎳為0.142mg/L,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2018)規定的總鎳0.1mg/L排放限值,超標0.42倍,這些廢水通過雨水口排放,造成水環境污染。
立案後,青浦區人民檢察院就該案召開生態損害賠償磋商聽證會,邀請兩名具有環境領域相關知識的人民監督員參與。“青浦河湖眾多,是上海重要的水源地。企業雖然已經停止違法行為,但水體是流動的,污染物也在擴散,應當進行水生態環境修復。”人民監督員馬蔣榮表示,青浦區檢察院、生態環境首長部門聯合追償生態修復費用,充分體現了“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原則。
鑒於已經造成的環境損害難以恢復原狀,經過商議,最終決定以“補植複綠”管道來進行損害地表水體的替代性修復,修復費用5萬元。“我們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定,會將生態修復措施落到實處。”王濤表示,他們陞級了設備,在後期的檢查中,廢水排放監測結果均達標,天一公園的樹木也長勢良好。
澱山湖地處滬蘇交界,上承太湖,是黃浦江的源頭,其水質直接關係沿岸千家萬戶的飲水安全,還需要長三角跨區劃合作守護。2021年7月,蘇州向青浦區檢察院移送線索,澱山湖西南側水域懸浮物較多,可能存在污染。經排查發現,沿岸存在堆場露天工作、廢水非法排放、違規飼養家禽等污染情形。9月16日,青浦區檢察院進行立案審查。
“沿岸治理難題需要合力破解,青浦、吳江、嘉善縣三地檢察院一起研商共治方案,最終清理固廢3萬餘噸,騰退土地1萬餘平,綜合改善了水源環境。”餘莉說:“我們努力通過高質高效辦好每一個公益訴訟案件,增强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安全感,助力人民城市建設。”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