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4所專門學校建成開學將矯治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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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黎鵬 通訊員 金浩田)海南日報從7月31日召開的全省“教育防護”專項行動年中工作會議獲悉,我省去年規劃建設的4所專門學校已經全部建成開學。專門學校是矯治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有效場所。專門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教育和矯治的重要措施。

海南日報訊 (記者 黎鵬 通訊員 金浩田)海南日報記者從7月31日召開的全省“教育防護”專項行動年中工作會議獲悉,我省去年規劃建設的4所專門學校已經全部建成開學。

專門學校是矯治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有效場所。專門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教育和矯治的重要措施。去年3月,經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廳等10部門印發《關於加强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將按分批建設、資源集中、有效輻射的原則,集中建設海口市、三亞市、儋州市、東方市4所專門學校,主要實施義務教育,加强職業技能教育。

專門學校主要接收已滿12周歲但不滿18周歲、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原所在學校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屬地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評估同意後,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决定送入專門學校並協調專門學校收教。

對於不適宜進入專門學校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以及有不良行為未成年人,不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專門學校可根據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或原所在學校提出的申請或委託,可選派師資力量到所在學校開展針對性教育,也可將其接入專門學校進行獨立分班的體驗式學習。

根據有關要求,學生在專門學校的教育經歷將實行記錄封存,不納入個人檔案。專門學校將建立學生檔案封存制度,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外,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提供。同時,專門學校學生學籍保留在原所在學校,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有關組織和部門在複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不得歧視有專門學校教育經歷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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