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細則》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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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構建職責清晰、各負其責、合力推進的鄉村振興責任體系。《實施細則》提出,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高品質發展要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强省,嚴格落實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鄉村振興工作機制,構建職責清晰、各負其責、合力推進的鄉村振興責任體系,舉全省之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海南省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細則》印發
構建責任體系明確考核制度

海南日報訊(記者 陳彬)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構建職責清晰、各負其責、合力推進的鄉村振興責任體系。

《實施細則》提出,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高品質發展要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强省,嚴格落實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鄉村振興工作機制,構建職責清晰、各負其責、合力推進的鄉村振興責任體系,舉全省之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統籌協調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全面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要求,壓實市縣鄉村書記責任。

在省委的領導下,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牽頭抓總、統籌協調,各部門分工負責,推動建立健全鄉村振興責任落實、組織推動、社會動員、要素保障、考核評估、工作報告、監督檢查等機制並抓好組織實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牽頭組織開展鄉村振興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事項協調、重大任務督促落實等工作。

《實施細則》還對省有關部門、各級黨委和政府推進鄉村振興主要責任內容、責任要求和責任主體作出具體規定,明確了各級黨委和政府推進鄉村振興的15個方面具體責任。明確實行鄉村振興戰畧實績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對市縣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以及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估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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