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支持江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改革發展若幹政策措施》,提出12條措施支持和推動江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改革發展,不斷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水准。
新政首先在成果使用和收益分配上進一步為創新活動鬆綁減負,明確不涉及事關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其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歸省產研院相應院所、公司所有。
在經費使用上,新政明確建立省產研院專項資金穩定支持機制,充分賦予省產研院經費使用自主權。同時明確在省科技創新投資基金下設立子基金,支持省產研院牽頭組建基金管理公司,形成財政資金支持與科創基金投資相結合的聯動機制。
新政鼓勵省產研院參與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對省產研院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實行區別管理政策,按實際需要赴境外開展國際學術交流合作。
此外,新政還提出支持各設區市與省產研院一體化建設運行地方產業技術研究院,支持省產研院加大對創新資源相對薄弱地區的支持力度,支撐區域重點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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